韩国首尔高等法院二审宣判 改判李在明无罪

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魁李在明。(图: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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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对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魁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案作出二审宣判,推翻一审判决,改判李在明无罪。

《韩联社》报道,李在明在京畿道知事任内的2021年10月20日,在接受国会国土交通委员会对京畿道政府的国政监查时,涉嫌公布涉及被怀疑违规变更用途的韩国食品研究院城南市柏岘洞地皮的虚假信息,而被起诉。他在法庭一审时罪名成立,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不过,二审法院认定,李在明有关“在担任京畿道城南市长时期不认识前城南城市开发公社第一处长金某”等相关发言,以及有关“城南市柏岘洞土地用途变更是在国土交通部的胁迫下进行的”发言,都不属于散布虚假事实,因此推翻一审判决,判定李在明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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