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大法院历史性裁决 同性伴侣获配偶医保福利

苏成旭(左)和金勇敏闻判后喜极而泣,也有不少民众前来支持他们。(图:韩国先驱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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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裁定,同性伴侣有权从国家健康保险获得配偶福利,以配偶身份登记为健保的“被扶养人”。

韩联社及韩国《中央日报》报道,韩国大法院全体合议庭是今天(18日)做出这项裁决,驳回韩国国民健康保险公团的上诉,维持原告苏成旭胜诉。

主审法官金善洙下判时指出,国民健康保险法律法规并无明文条例排除同性伴侣的被抚养人资格,若因为同性而被排除是性取向歧视,侵害了人类的尊严和价值、追求幸福的权利、隐私权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

此案追溯至2019年,苏成旭和同性伴侣金勇敏举办婚礼并同居,有着实际婚姻生活。苏成旭隔年2月登记在金勇敏名下健保的被抚养人,但在同年10月被健保局以不符合条件为由取消这项福利,并要求苏成旭缴纳健保费。

苏成旭为此提出刑事诉讼,认为他和伴侣有实际婚姻关系,但却因同性而被否定健保下被抚养人的资格,违背此制度的意义。

此案在一审中被驳回,上诉至二审时获得胜诉,认为健保局将同性夫妻排除在制度外属于不合理的歧视,健保局不服判决,去年3月继续上诉至最高法院。

韩国并不承认同性婚姻,但也未将其视为犯罪。此案备受关注,而最高法院的判决也被视为韩国首次对同性伴侣权利的承认。

《韩国先驱报》(The Korea Herald)报道,苏成旭和伴侣金勇敏在首尔南部瑞草区最高法院外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手牵手,喜极而泣。

苏成旭告诉记者,他们希望性少数群体能够在这里平等地享受婚姻制度,并希望这项裁决能够成为实现婚姻平等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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