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嘟嘟车司机迫游客付四小时旅游费 被政府要求“调整态度” 

示意图。(图:i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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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谷一名嘟嘟车女司机因向一名韩国网红收取了1200泰铢(约45新元)的车费,被当地陆路交通局要求接受“调整态度”的辅导。 

据《曼谷邮报》报道,艺名为“Phi Hong”的韩国Youtube网红早前在网上分享自己在曼谷大城府的经历。视频中网红和朋友被迫以1200泰铢支付四小时嘟嘟车服务。 

司机谎称私召车服务违法 

涉事的女司机是59岁的索姆吉特·塔兰加姆(Somjit Tharangam),她在视频中向网红表示自己开出的价格符合旅游警察批准的定价标准。司机更称Grab等私召车服务是违法的,网红无可奈何,只能付钱。   

交通局:将设定更合理的收费 

事件引起当地交通局的关注,进而对嘟嘟车服务展开调查。 

负责人坎尼卡·雷库科特(Kannika Rerkukot)表示,司机的要价确实符合当局的定价标准。但,问题在于,司机盛气凌人的态度似乎在强迫乘客违背自己的意愿搭上嘟嘟车。 

陆路交通局将会对女司机和其他驻守在大城府火车站附近的嘟嘟车司机进行“态度调整”,以改善他们对游客的态度。 

当局也敦促所有嘟嘟车司机把价目表放在车前,让游客可清楚地看到价格,并强调价格必须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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