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马国航班延误5小时乘客不想续航程 航空公司须全额退款

示意图。(图:i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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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交通部长陆兆福宣布,从9月2日开始,航空公司必须为延误5小时及以上的航班,向不愿意继续行程的乘客,提供全额退款的选项。

马国星洲网报道,陆兆福是在昨天(28日)召开的一项新闻发布会上作出这项宣布。他说,交通部近期接到不少针对航班延误的投诉,有反馈表示,一旦班机延误超过5小时,乘客会选搭其他航班。

他指出,购买其他航班会增加乘客负担,尤其在最后一刻买机票价格更高,因此规定航空公司,一旦班机延误5小时及以上,就必须有全额退款的替代选项,让乘客能够选择购买其他航班的同时,能得到全数退款。

马航早前减航班影响当地国内和国际班机班次

据报道,马来西亚航空公司(马航)早前减少航班,影响当地国内和国际班机班次,有已经预早购票的乘客被通知航班改期,得改乘提早或延迟几天的班机,导致乘客的原定行程被打乱,因此怨声四起。

陆兆福说,交通部通过马来西亚航空委员会(MAVCOM)改善《马来西亚航空消费者保护准证》,新准则将于下个月正式颁布。

他说,根据新准则,因特殊原因导致的航班中断,航空公司可先依据乘客的原付款方式,办理退款,同时也可以提供替代退款方式,如旅行券或信用积分,以让乘客可以选择自己属意的退款方式。

有关航班时间变化 出发前至少两周须通知乘客

此外,新准则也阐明,航空必须退还燃油附加费和离境税、机场税、碳排放费等税务及费用,这可用在乘客未乘坐航班的可退款机票,原本不可退款的机票也适用。

陆兆福也声明,航空公司必须在所有订购机票平台,移除所有已经取消的航班,以避免乘客买到已经取消的航班机票。这些平台包括航空公司的线上,以及旅行社的线上和线下购票平台。

他说,任何有关航班时间的变化,必须在出发前至少两个星期通知乘客,因为特殊情况或无法避免的技术问题导致,可豁免这项限制。这项规定将在2025年1月开始生效。

他也说,航空公司若因机票超卖,而拒绝让乘客登机,应在执勤柜台或登机口通知乘客,一旦乘客上了飞机,就不能再叫乘客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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