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一名男子涉嫌强奸和性侵两个亲生女儿,当时她们年仅14岁和11岁,姐姐因胸口疼痛求医时被发现怀孕,狼父的兽行才被揭发。他今天(14日)承认30项强奸和性侵亲生女儿的罪名,被判坐牢702年和234下鞭刑。
据星洲网报道,麻坡地庭法官下判时表示,53岁被告莫哈末拉昔的不同罪名刑期同时执行,鞭刑另外执行,这意味着他须坐牢42年和被鞭最高的24下。
被告案发时是一名清洁工人,已婚并育有六名子女,其中一人已逝。休庭后,被告的妻子和两名受害者都获准与被告见面,彼此抱头痛哭。
兽行持续五年
被告共面对19项强奸亲生女儿的指控,以及11项性侵亲生女儿的指控,包括触摸受害者的脸颊、颈项、胸部和私处。
控状显示,被告涉嫌从2018年到今年7月8日在两个地点犯下上述30项罪行。当时两名受害者分别只有14岁和11岁。
现年15岁的受害者因胸口疼痛到麻坡政府医院检查时被医生发现已经怀孕五个月,才揭发其父的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