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卫生部表示,如果有足够科学证据证明,含有大麻萃取物的产品适用于医疗目的,有关方面可向当局提出产品注册申请,以在马国销售。
马国《光明日报》报道,马国卫生部副部长诺阿兹米在国会答复议员的询问时说,有关部门欢迎任何有关在医学使用大麻有效性研究的申请。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针对含大麻萃取物、用于医疗目的的产品在当地进行临床试验。
他也指出,如果与医用大麻相关的产品已经在外国获批准使用,相关公司也可在马国注册产品和进行销售。
马国卫生部长凯里早前表示,卫生部预计会在明年合法化特定医用大麻二酚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