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轰动马来西亚的蚊型脚踏车八少年死亡案,早前被判罪成的女司机沈可婷今天(11日)上诉得直。上诉庭三司一致推翻新山高庭的判决,裁定她鲁莽或危险驾驶致八少年脚踏车骑士死亡的罪名不成立。
星洲网报道,上诉案于上个月31日在上诉庭开审,今天进入第二天聆讯。三司于上午11点22分左右结束聆听上诉方代表律师和控方的陈词,宣布休庭半小时,并在复庭后做出裁决。
三司为首的哈达丽雅念出判词时说,此案的控状存在缺陷。她对沈可婷说:“你现在自由了。”
根据早前报道,沈可婷是在2017年2月18日凌晨,开车时撞上一群在新山内环公路准备深夜飙脚踏车的马来族少年,造成八死八伤。
新山推事庭于2019年10月28日宣判沈可婷表罪不成立,当庭释放。控方同年11月10日入禀新山高庭提出上诉,高庭改判她表面罪名成立,沈可婷必须回到推事庭出庭自辩。
新山推事庭又于2021年10月10日宣判她罪名不成立,但控方于两天后再次提出上诉。
高庭法官去年4月13日推翻推事庭判决,改判沈可婷入狱六年罚款6000令吉(约1922新元),并在服刑完毕后吊销驾照三年。三天后,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决批准沈可婷针对判决提出上诉的准令申请。
一波三折的判决在当地引起了激烈的议论,许多人不满罪成宣判,在网上联署声援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