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狼父把三亲女当性奴 判监702年和鞭287下

判刑后,被告由警员带离法庭。(图: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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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柔佛一名父亲在过去11年里,把三名亲生女儿当作泄欲的性奴,更导致其中一名女儿怀孕,发现时已怀孕七个月。这名父亲最终被当地法院被判处702年监禁,以及鞭287下。

据星洲网报道,被告共面对20项强奸罪名、11项肢体性侵、三项作出猥亵的行为、11项性侵儿童及27项附加惩罚的指控,法庭谕令强奸罪名的刑罚同步执行后,再继续执行其他罪名的刑期。

这意味,被告必须坐牢38年及鞭刑287下,惟根据法事程序法令第288项条文,罪犯的最高鞭刑是24下,因此被告只须被打鞭24下。

据了解,被告是趁着妻子外出,在家里的客厅、房间及浴室性侵三名年幼女儿。

副检察司丹尼尔在简述案情时指出,被告干下恶行时还恐吓及警告受害者,不可把事情告诉任何人,包括亲生母亲,甚至掌掴其中一名年幼女儿,使她们感到非常害怕。

17岁次女被奸成孕

来自巴冬甘榜双溪苏踏的被告(41岁)育有七名儿女,其中三名年龄介于12至18岁的女儿屡次被父亲性侵。17岁次女的一名阿姨发现受害人肚子日渐肿大,追问下才揭发父亲兽行,并在健康检查后证实已怀孕七个月。

案情显示,受害人于10月28日向麻坡警方投报,揭发父亲令人发指的恶行,警方于10月29日将这名父亲逮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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