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一个黑心集团,利用两名外籍残疾人士在柔佛新山各区乞讨,两人每月可乞讨到1万6000令吉(约4592新元),再上缴给集团“经理”,七除八扣后,两名乞丐每人只领取300令吉(约86新元)的收入。
马国《星洲日报》报道,柔佛州警方上个月13日和19日在新山进行取缔行动,救出两名被软禁的外籍残疾男子,并逮捕到两男一女,从而揭发这起黑心“乞丐帮”集团幕后的操控模式,压榨外籍残疾人士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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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警方掌握的资料,黑心“乞丐帮”集团经理先飞到外国,挑选这两名年龄介于44岁至50岁,适合在马国乞讨的残疾人士,为他们办理护照和飞往马国的机票,两人抵达马国后,再安排到指定宿舍入住。
柔佛州总警长古玛昨日(9日)在记者会上披露,“乞丐帮”集团向残疾男子定下规定,包括每星期收取800令吉(约299.61新元)的护照费,他们每天也必须“开工”至少六小时。
据报道,残疾乞丐每天可乞讨到250令吉(约71.75新元)至300令吉(约86新元 );每星期可收到2000令吉(约574新元)至3000令吉(约861新元),每星期必须把乞讨到的钱,上缴给经理。
古玛说:“乞丐每月可乞讨到8000令吉左右(约2296新元)善款,两人上缴1万6000令吉给经理,在七除八扣后,经理仅支付每名乞丐300令吉的薪金。”
他也说,黑心集团经理会安排租屋和提供日常用品给乞丐,也会监督他们,但行事非常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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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救出的残疾乞丐来自中国
据报道,每天有一对年龄介于42岁至53岁的马国男女,载送两名坐轮椅的外籍残疾乞丐,到新山各区去乞讨,包括夜市、美食中心等人潮热闹的地方,每天工作至少六小时。
警方相信这黑心勾当今年4月已开始活跃。古玛说,残疾乞丐得到当地民众的同情与施舍,两人的行乞都有“达标”,然而大部分的善款都被经理拿走。
报道说,柔警方于6月13日先逮捕乞丐帮的载送者,之后在19日晚上11点45分,在新山区逮捕一名42岁马国男子,调查显示该名男子是黑心集团的经理,也是看管人。
警方在行动中充公了三台手机、三辆轿车、三把车钥匙、三个对讲机、一套麦克风和喇叭以及1859令吉(约533.55新元)现钞。
据报道,被救出的残疾乞丐来自中国。警方根据当地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提控三名马国男女,一旦罪成,可被判终身监禁,或最少坐牢五年及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