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赚钱支付公寓房租,20岁狮城青年当起诈骗集团的跑腿,与另外两人从提款机提取近220万元赃款,被判21个月缓刑监视。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TODAY报道,20岁的Jervis Tan Le Jia承认一项协助他人保留赃款的控状和四项串谋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获取电脑资料的控状,他涉提取的金额超过65万元。另有12项控状在量刑时被纳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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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文件显示,被告去年8月通过友人介绍,成为马来西亚新山一个犯罪团伙的跑腿。他事后被加入Telegram通讯平台的群组,并通过那里接获指示。
团伙的成员会亲自或通过邮寄包裹的形式交给他银行卡,并通过群组告诉他从每个银行卡取出的款项数额、提取时需要的一次性密码和见面交钱的地点。
每一次取款后,被告能得到取款数额的1%抽成,他再与友人平分这笔钱。
他和友人一共从27个银行户头提款407次,总共提取超过164万元,其中29万3755.10元和警方接到通报的诈骗案相关。
除此之外,被告也帮助集团从四个银行户头取出35万7680元,从中赚取约4000元,用于个人开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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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给他“最后一次机会”
控方表示,虽然被告的罪行严重且次数多,但他已不再和女友同住在公寓,犯罪动机已不存在,要求判他21个月缓刑监视。
法官在宣判时表示,被告的罪行宛如“走钢索”,但他决定给被告最后一次机会。如果被告违反缓刑监视中的任何条件,他将“毫不犹豫”地撤销缓刑,再进行判刑。
被告将在六个月后再次出庭接受缓刑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