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婆擅自接走孙子又换家门锁 女子申请个人保护令获批

家事司法法院。(图: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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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子与家婆发生家庭纠纷,互相申请个人保护令(Personal Protection Orders),但最终女子申请成功。案件判词于昨日(13日)公开,指家婆曾在未告知下擅自从学校接走女子的儿子,并更换了女子住家的门锁。

报道说,女子与家婆两人的关系,是在她发现丈夫婚内出轨后恶化,目前女子和丈夫正办理离婚手续。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主审法官裁定,家婆曾擅自接走女子的儿子,并在未经允许之下,更换儿子与女子结婚单位的门锁,构成对女子的骚扰。

相比之下,法院认为女子并未对家婆实施任何家庭暴力,最终驳回家婆的申请。

这起婆媳家庭纠纷的首个争议,发生于2024年1月8日,当天女子送儿子上学后,丈夫与家婆以为孙子庆生为由,将他接走,并拒绝告知去向。

焦急的女子,怀疑儿子被带到家婆姐姐的公寓,因此前往寻找,果然在电梯大堂,见到儿子及家婆和她的姐姐。

女子抱起儿子欲离开,却遭两人拉扯,双方发生扭打,由于担心儿子受伤,女子最后将儿子放下,最终孩子被带到公寓单位,隔天才返校。

第二个争议发生于2024年3月11日。女子与丈夫带儿子去语言治疗途中,手机应用通知家门前有人,当女子的母亲前去查看,发现家婆正请锁匠更换门锁。

女子与母亲跟家婆三人发生肢体冲突

女子过后返回住处,当时孩子生病呕吐,女子与家婆因争着要为孩子洗澡而争吵,期间女子母亲上前拍摄,却与家婆发生争执,三人之后发生肢体冲突,直到警察上门。

女子声称,家婆多次推搡她,并对她施暴。

家婆则声称,媳妇在混乱中咬伤她,并提交照片和医疗报告,但法官认为咬伤更可能是媳妇的母亲所造成。

法官Soh Kian Peng在判词中指出,没有证据证明女子在2024年1月的争执中,对家婆实施家庭暴力。

他表示,女子得知儿子在未获允许的情况下,被家婆和丈夫从学校接走,情绪激动属正常反应,但她并未在冲突中出言辱骂或动手攻击家婆或家婆姐姐,仅是试图带走儿子。

报道说,家婆在书面陈述中,指媳妇曾冲上去抓住孩子,但在口头证词中并未重复此说法,而家婆姐姐则声称自己因女子的举动,受到严重精神创伤,但法官认为其证词不可信。

判词揭示,家婆姐姐承认,在作证前曾与家婆及其儿子商讨供词,且其证词与家婆及丈夫的说法很一致。

庭审视频也显示,家婆姐姐直接参与女子与家婆争夺孩子的过程,与其自称“受精神创伤”不符。法官认定她有意夸大创伤感受,以支持家婆的申请,因此无法完全相信对其证词。

对于家婆声称被媳妇咬伤一事,法官认为更可能是媳妇的母亲所为。家婆曾向警方表示,她原本也怀疑是媳妇母亲所致。

至于丈夫的证词,法官指其可信度同样因与母亲及姨妈讨论过内容而“严重受损”,且他对妻子怀有怨恨。

法官指出,尽管婚姻关系紧张,女子仍真心希望与家婆维持良好关系,但家婆选择完全站在儿子一方,使双方关系恶化。

法官:保护令不妨碍双方修复关系。

判决书也提及,在2024年3月的“换锁事件”中,家婆明知媳妇反对自己搬入婚姻单位,仍请锁匠更换门锁,法官认为,这很可能是家婆指示儿子执行,因为她自认是该房产的真正主人。

庭上播放的视频显示,家婆在谈及该单位本来就是她的房子时,带有满足表情。

法官指出,换锁让女子十分担忧,因为她的物品仍在屋内,而且该住处方便她接送儿子上学。

视频证据也显示,在接孩子争议中,家婆牢牢抱住孩子不放,阻止媳妇带走。

法官最终批准女子针对家婆提出的个人保护令申请,称两人保持适度距离,避免在离婚诉讼中加剧矛盾,或干扰照顾孩子的安排。

法官也命令两人接受辅导,家婆须向媳妇支付3500元诉讼费。

法官也提醒家婆,理解她想支持儿子离婚的心情,但应考虑媳妇对其行为的感受与影响,并指出保护令并不妨碍双方修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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