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涉嫌协助一名男子把摄像机安装在厕所以偷拍他人洗澡,被控上法庭。
48岁的Lim Bee Wah被控在去年5月,在位于蔡厝港的一个组屋单位的厕所安装具有摄影功能的设备,以便让50岁的Ler Say Keong能在未经他人的同意下,拍摄他们洗澡的过程。
Ler Say Keong也被控偷窥罪名。法庭文件显示,他涉嫌唆使Lim Bee Wah在厕所安装迷你摄像机。
此外,Lim Bee Wah也面对另一项骚扰控状。她被指在去年7月24日拍摄别人臀部的照片,并通过即时聊天应用程序微信把照片发给Ler Say Keong。
法庭文件没有说明两名被告的关系。为保护受害者,法庭也下令不得公开受害者的身份。
两人目前各以5千元被保释在外。案件定下个月4日再次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