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和外交部长维文起诉建国总理李光耀次子李显扬诽谤,要求在本地审理此案。他们的律师目前无法确认李显扬在英国的住址。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尚穆根和维文在宣誓书中要求在本地审理这起诽谤案。
两人在7月27日透露,他们已经向李显扬发出律师信,指他对两人租住黑白屋一事进行诽谤。李显扬随后回应反驳,并表示他的帖文是在英国发布的,两名部长如果相信自己有权提告,应该在英国起诉他。
律师通过社媒联系李显扬 但他没有回应
尚穆根在宣誓书中说,李显扬宣称新加坡不是最适合审理这起索赔案的地方,或称英国更适合审理此案的说法,并无根据。
在两名部长向他发出律师信之前,李显扬早已跟妻子林学芬离开新加坡。这对夫妻因为涉嫌在李光耀遗嘱的司法程序中提供假证据而被警方调查,但他们去年中拒绝接受警方问话并且离开了新加坡。
李显扬今年7月23日在社交媒体Facebook上贴文,针对莱道路26号和31号国有房产发表言论,被指诽谤。律政部随后在7月25日援引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令(POFMA),向李显扬发出更正指示。
尚穆根和维文在7月27日向李显扬发出律师信后,于8月2日入禀高等法院,正式起诉李显扬诽谤。
代表两名部长的文达星律师事务所(Davinder Singh Chambers)同日通过Facebook的聊天程序Messenger致函李显扬,通知他两人已经在我国法院展开诽谤诉讼。律师要求他在最迟8月3日,针对是否会委任律师处理此案等问题作出回应,但他没有回应。
除了索赔 两人也申请了禁制令
两名部长上个月28日申请通过社交媒体Facebook的聊天程序Messenger向李显扬送达法律文件,因为到英国当面送达文件并不实际。
根据宣誓书,律师无法确认李显扬在英国的住址。
尚穆根和维文在索赔状中提到,李显扬在帖文中使用的字眼“虚假且毫无根据”,是为了“贬低和指责”他们,导致他们的人格和声誉严重受损。
他们没有在索赔状中说明索赔数额。他们也申请向李显扬发出禁制令,禁止他再发布或散播具诽谤性的指控。
两名部长表示,他们相信新加坡显然是最适合审理此案的地方,因为他们是我国的部长和居民,帖文内容也是针对发生在本地的事件。
他们的宣誓书写道,如果法院允许他们在海外向答辩人送达诉状和索赔状,律师将会再次尝试邀请答辩人在本地委任律师,或是请他向律师楼透露他的海外住址,以让他们送达法律文件。
他们表示,只要答辩人提供他的海外住址,他们的律师就会努力将诉状和索赔状送达那个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