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订土地用途名单,进一步限制外国人购买本地房地产。
明天(20日)起,商住两用的私人发展项目将被归纳为住宅项目,这意味着外籍人士必须先获得有关当局的批准,才能购买这类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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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部和新加坡土地管理局联合发表文告说,根据更新后的《住宅房地产法令》的非住宅房地产附表,商住两用地带将从非住宅房地产土地用途名单中删除。这是因为这类项目主要是作为住宅用途,因此今后将被视为住宅房地产,并受《住宅房地产法令》规管。
文告说,这是为了更好地反映有关法令为保障国人住宅用地的目的。
文告也说,由于商住项目已经不被列入非住宅房地产附表,外籍人士和实体如果有意购买被划为商住地带的土地或房地产,将必须先获得批准。他们可上网提交申请,网址是www.sla.gov.sg/ldau。
已经拥有这类土地或房地产的外国人则无需获得批准。不过,如果他们希望保留和重新发展有关房产或土地,就需按法律寻求批准。
此外,已经在这个月20日之前获得卖家发出的选购权书,并在今年8月9日或之前行使选购权且没有在这个月20日或之后修改选购权书内容的外籍人士,也无需事先获得当局的批准。
另外,当局也把另外七个土地用途加入附表中,包括商用地带、商用白色地带、保留地带、特殊用途地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