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丹星要求和易华仁案一样于高庭受审 高庭法官下个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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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党秘书长毕丹星提出刑事动议,要求将他的案件如同前交通部长易华仁的案件一样,把案件从国家法院移交高庭审理,审理的法官今天(26日)听了控辩双方一个上午的争论后,表示将在9月9日作出裁决。

毕丹星因辣玉莎事件被控两项抵触国会(特权、豁免和权力)法令的控状,指他在听证会上撒谎,他今天(26日)在高庭提出刑事动议,要求将案件从国家法院移到高庭审理。

指案件涉及重要公众利益 应由高庭审理

毕丹星的代表律师Andre Jumabhoy针对刑事动议陈词时,直接拿前交通部长易华仁涉贪案来比较,指易华仁的案件因涉及公众利益而移交高庭审理,并指出易华仁和毕丹星被控时都是国会议员,一个是前交通部长,一个是反对党领袖。

另外,辩方也称毕丹星面对控状的条文是“史无前例”的,而易华仁的罪状也同样新颖,加上是公务员身份的他们在案件中的一举一动都会被关注,引起公众的兴趣,想必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可说不比易华仁案小。

易华仁案件是新加坡法庭首次审理属于刑事法典第165条文的控状,控方今年2月份将案件移交到高庭审理。

辩方根据这点指毕丹星案也是首例,因此希望法官能批准将案件移交到高庭审理。 不过辩方同时表示,申请把案件移交到高庭审理,并没有指国家法院“不够格”的意思。

控方反驳指,毕丹星案和易华仁案性质不同,不可一概而论,而且控方将易华仁案移交高庭审理并非因为他曾是国会议员或部长的身份,更不是受到任何特别的对待。

控方还说,不是每个公众感兴趣的个案都会移交高庭审理,国家法院也经常审理新型案件,包括那些在某些条文下首次被提控的案件。

高庭法官符晓平听了双方一个上诉庭上陈词后,将案件展期到9月9日再针对毕丹星的申请作出裁决。

在2021年底,国会特权委员会就盛港集选区前议员辣玉莎在国会撒谎一事举行听证会。国会后来将工人党议员毕丹星和费沙在听证上的行为是否抵触国会法令,交给总检查署展开调查。总检察署和警方完成调查后决定正式提控毕丹星。

毕丹星今年3月份被控后表示对控状不认罪,之后聘请代表律师替他辩护。 代表毕丹星的律师是ANDRE JUMABHOY律师事务所的律师Andre Darius Jumabhoy和Aristotle Emmanuel Eng Zhen Yang。

在相关法令下,一旦被定罪,毕丹星可能被判最长三年监禁,或罚款高达7000元,或两者兼施。

总检察署已表明,如果毕丹星的罪名成立,控方的立场是将请求法官针对两项控状判他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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