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诈骗案的共同责任框架 12月16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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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电信公司和消费者为钓鱼骗局损失共同承担责任的框架将从12月16日起落实。

金融管理局和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宣布这个消息时,也要求金融机构实时监测诈骗活动,查看客户的账户是否因钓鱼骗局被迅速转走大笔资金。如果发现这类情况,金融机构必须阻止交易,直到联系上客户,或向客户发出通知,并暂停交易24小时,防止款项被转移。

由于这项新措施并不涵盖原先提出的共同责任框架,因此金管局将给予业者六个月的过渡期。

共同责任框架建议存在疏忽的金融机构和电信公司先承担责任,并列明各方应履行的职责,包括银行须对资金转出交易,向客户发送通知;电信公司须实施反诈骗滤镜,阻断含有钓鱼链接的短信。如果失责就必须承担损失。

当局去年10月展开公众咨询活动,收到72份来自企业和公众的反馈。整体而言,受访者对框架表示欢迎,并且支持通过这种方式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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