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提醒医疗业者 在《医疗服务法令》第二阶段前取得执照

示意图。(图:iStock)

《医疗服务法令》第二阶段将在下个月26日实施,卫生部提醒那些在诊所以外的地点提供医疗或牙科服务,以及远程看诊的医疗业者必须最迟在法令生效当天取得医疗服务执照。

卫生部发表文告说,《医疗服务法令》将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个阶段已经在去年1月3日落实,把医药实验室、血库、救护车和医疗载送服务,以及广告宣传纳入管制范围。

第二阶段的法令将在下个月26日起生效,并影响大部分目前在《私立医院和诊疗所法令》下受管制的服务,包括急症和社区医院、门诊和牙科服务、辅助生育、流动手术救护中心、人体组织储存库、核医学及洗肾中心。

此外,之前没有受《私立医院和诊疗所法令》管制的医疗服务也将被纳入《医疗服务法令》的第二阶段内,受影响的医疗服务包括:居家医疗和牙科护理、居家临终关怀服务、提供远程看诊的医疗或专科诊所,聘用医生提供远程问诊的公司和平台,以及以个人名义提供这类服务的医生。

《医疗服务法令》的第三阶段将在今年底实施,受影响的包括提供长期护理服务的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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