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的职责并非制衡政府?总统无权改变国家的法律?总统、内阁和国会,究竟谁得听谁的?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和TODAY联合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42.3%的首投族不知道总统没有权力改变现有法律,不少受访者也不清楚总统、内阁和国会之间的关系。
总统、内阁和国会究竟如何合作?总统的“否决权”是否是总统说了算?《8视界新闻网》带你一文了解。
总统一般按照内阁建议行事
根据《宪法》,总统是国家元首,总理则是政府之首;国家元首代表国家的统一和主权,而政府之首则负责管理政府的日常运作。
因此,在我国所奉行的议会共和制度下,总理连同内阁成员决定政府的方向,内阁负责制定和实行政策,国会则负责检视和通过法案。至于总统,则必须在内阁的建议下执行职务,除非是在总统拥有酌处权的方面。
调查结果显示,66.5%受访者知道总统一般上会按照内阁的指示行事,而55.7%也知道内阁无需遵从总统的指示。
但是,多达63.9%受访者不知道总统不会按照国会指示行事,51.3%也不知道国会不会按照总统指示行事。
新加坡管理大学杨邦孝法学院副教授陈庆文接受《8视界新闻网》采访时指出,总统、内阁和国会独立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力,但也必须在必要时相互合作。
“换句话说,它们是不同的机构,相互独立但又相互依存,以确保国家的平稳运行。”
总统和政府不存在制衡关系
受访的专家均表示,公众对于总统权限存在的最大误解在于认为总统和政府一样,在公共政策和法律制定上具有决定权。陈庆文指出,总统并非另一股对立的政治力量。
陈庆文也指出:“公众对于总统候选人存在的第二个误解是如果他们之前与政党有关联,特别是人民行动党,他们将无法独立行使宪法所赋予总统的权力。”
新加坡政策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许林珠说,正因为公众误认为总统和政府之间存在制衡关系,所以才会认为“独立”必须是政府和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才可达到。
实际上,总统主要在三大方面有酌处权——即监管我国的国家储备金、否决政府委任或免除某些要职的决定,以及否决《内部安全法》下的拘留令、贪污调查局的调查和《维持宗教和谐法令》限制令。
举例而言,总统可以否决政府使用国家储备金的议案,但不能否决政府提高税率的议案。
受访专家就表示,总统无论是否有政党背景,都能独立行使宪法所赋予的权力。
否决权并非治理行政权
尽管总统在三大方面拥有否决权,但这并不等同于可以随意根据个人意志行使。
若要行使针对储备金或公共部门职务的酌处权,总统必须征询总统顾问理事会。
如果总统顾问理事会不支持总统行使否决权,国会可以在获得至少三分之二议员的支持下,进行驳回。
凯度公共政策发展评估与数据分析主管梁振雄博士就指出,否决权不应被理解为拥有影响内阁和国会决策的治理行政权。总统在许多决定上仍需和总统顾问理事会紧密合作。而他认为总统顾问理事会的委任和构成也值得大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