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位议员参与重大投资审阅法案的辩论提出他们的看法和疑问。议员们关心的问题包括政府将如何在保护国家安全利益以及促进经济发展之间求取平衡,法案如何定义“国家安全利益”,多少个企业或机构会被列为指定实体。
蔡厝港集选区议员黄文鸿表示:“部长是否还会提供更多的资料和例子,确切说明什么情况下会威胁到我们的国家安全和战略利益这些项目是否包括拥有我国领导人和行业领袖医疗记录的私营医疗机构。”
官委议员约书亚托马斯说:“‘国家安全利益’在法案里被广泛提及,但却没对它下定义,而且‘国家安全利益’这字眼似乎只用在这项法案上。”
西海岸集选区议员胡美霞则表示:“很重要的是求取平衡,在保留适当程度的监管权来应对涉及国家利益、国家安全挑战,又要让投资者接受市场存在一定的确定性和可预期性。”
对法案提出反对的前进党非选区议员梁文辉,就法案涵盖范围过于广泛,政府可能用来干预私企的商业决定或作为一种反对工具而提出疑虑。
他说:“前进党认为我们不需要在拟议法案下拥有那么广泛的法律权限,来监管我国的重要实体。我们应该把重点放在这类实体的韧性,尤其是新加坡核心队伍,不在监督和管理它。”
贸工部长颜金勇总结辩论时回应有关“国家安全利益”定义的提问时指出,当前环球形势瞬息万变,法案必须让我国具备灵活性以迅速应对这些变化。
他表示:“法案的涵盖范围广泛让我们有足够灵活性,以便能尽快应对无法预期的情况,明确定义国家安全或是列出这类威胁的具体例子,不只会限制我国日后快速应对新威胁的能力,也会暴露新加坡的弱点。”
颜金勇也强调,这项法案将巩固我国作为投资枢纽的地位,同时也为我国制定一套措施,提高经济韧性并加强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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