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打算修改《滥用毒品法令》 法律假定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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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并不打算修改《滥用毒品法令》中的法律假定(presumptions)条文。

    内政部兼律政部长尚穆根今天(8日)在国会上发表部长声明时说,法令下的假定条文有助于协助控方在贩毒案件中进行举证,特别是在被告可能掌握某些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的事实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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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指出,控方可以证明被告持有毒品,但很难证明被告知道所持有的物品是毒品,尤其是在被告否认知情或难以获取证据的情况下。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法令下的假定条文将举证责任转移给被告。在这类案件中,法律假设被告知道所持有的物品是毒品,除非被告能够提供相反的证据证明他不知道那些是毒品。

    尚穆根说,在许多国家在打击毒品问题上面临巨大困难之际,新加坡能够维持毒品使用率最低的国家之一。这项假定条文是相关法律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使我国能够有效地处理毒品问题。

    部长是针对议员周凯年询问政府是否打算修订这项条文,而做出相关回应。

    部长说,周凯年所提出的询问是会在本月14日或之后的国会辩论中提出的询问,但部长认为这个议题很重要,因此发布部长声明阐明政府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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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长也指出,周凯年的提问可能和目前法庭审理的一起案件有关,而政府将捍卫《滥用毒品法令》下法律假定条文。他提醒,由于这起案件还在审理中,因此不能在国会上讨论细节,相关事宜将交由法官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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