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通过《儿童发展共同储蓄修正法案》,除了更好地支持父母利用亲子假照顾新生儿,也加强雇佣保障,以平衡雇主和员工的需求。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政务部长孙雪玲在法案二读时说,目前,雇主如果在女职员放产假期间开除她,是违法的。在修订后的法令下,从明年4月起,放有薪陪产假的父亲和领养假的家长也能获得同样保障。
不过,申请共用产假的家长将不会获得同样的雇佣保障。如果他们觉得自己在放父母共用产假期间被无理开除,可在《雇佣法令》下寻求协助。即将出台的《公平职场法令》也会提供相关保护。
保障雇主方面,员工须在申请陪产假、产假、领养假和共用产假的至少四个星期前通知雇主,以便雇主有足够时间做替代安排;已经通知雇主共用产假分配安排的父母,如果有意更改分配安排,可在孩子出生或被领养四周内进行调整。之后的调整就必须获得雇主的同意。
修正案的其他内容包括:将在职父亲可获得的强制有薪陪产假从两个星期增加到四个星期;在明年和后年,分两个阶段为在职父母提供额外十个星期的共用产假,并规定父母须在孩子出生的一年内用完。
孙雪玲说,家庭是社会的基石。当局希望父母跟孩子建立良好的关系,为他们的家庭打好基础。
“许多父母向我们反映,要平衡工作和家庭生活非常具挑战性,特别是在他们孩子婴儿时期。我们希望新的父母共用产假能提供父母更多的帮助,让他们有更多时间陪伴他们的新生儿。我鼓励所有父母,特别是父亲,利用这些额外的亲子假照顾新生儿。我也希望社会各个阶层,包括雇主们,能在社区和工作场所提供在职父母更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