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外开恩?律师指,这是法庭在针对案件作出裁决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基于人道、特殊或同情原因,给予被告的宽大处理。法外开恩的刑罚一般是罚款或者象征性坐牢一天及罚款,但较轻的刑罚不代表被告无罪或罪责变轻,纯粹是法官给予的人道考量。
律师也说,一般上病重者如身患绝症者,较有理由获得法官法外开恩宽大处理。
流氓律师陈俊良分享说,他曾帮两个客户争取到“法外开恩”的刑罚,其中一个就是轰动一时的诗家董前主席董伟双在2008年因试图买肾求生而被控的案件,器官交易在新加坡是非法活动。法官在考虑到他病情严重后法外开恩,判他坐牢一天及罚款1万7000元。董伟双是因发假誓而被判监禁。
董伟双后来接受死刑囚犯“独眼龙”陈楚仁的肾脏捐献而重获新生,多活了些年,最终才在2022年尾过世,得年69岁。
另一个个案是患有淋巴肿瘤和爱之病的偷窃和触犯毒品法令惯犯,因医生证明他只剩大约几个月的生命,法官最终同意对他法外开恩,判他象征性的一天监禁结案。
陈俊良表示,本地法外开恩的案件不超过十起,可说不常见。他指出一般被告可获得法外开恩的离不开身患绝症、病危随时死亡或者监狱的环境可能加重病情,危及生命这些因素。
他还说,一般可获得法外开恩的最终刑罚将是罚款或者坐牢一天同时可能罚款。
囚犯患癌 获法外开恩判处罚款取代监刑
资深律师萧锦耀解释“法外开恩”在本地并非罕见,早前也有过一些获得法官法外开恩的案例。 他说2020年就有个原本被判监,上诉后改判罚款的“法外开恩”案例。
萧锦耀律师说,在那个上诉案件中VDZ v VEA [2020] SGCA 75,因上诉人被诊断患有第四期乳腺癌,医生指她不适合服刑,上诉庭法官后来考虑到她病情严重,如果判监会严重威胁到她的生命,因此行使了宽大处理的权力,改判她罚款5000元代替她一周的监禁期。
萧律师还说,法理之外是人情,判法官判刑时要在惩戒和人道关怀之间取得平衡,也会需要人道考量,给予特殊案件酌情处理。
在本地的司法制度里,被告如果身患严重疾病或生命垂危等都可陈情恳请法官法外开恩以罚款代替监刑,不过,法官有权决定最终的刑罚。
王明星今天承认协助易华仁妨碍司法公正的罪状后,控方陈词要求法官判他坐牢八个星期,但同情王明星目前身患严重复杂的多发性骨髓瘤,监禁将会增加他病危的风险,因此不反对辩方申请的法外开恩,判他罚款就好。
代表律师表示,希望法官可以法外开恩,不要判他坐牢,以降低他被感染的机率,需要时方便随时求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