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新加坡民防部队人员在担任课外活动指导员时,与15岁女学生谈恋爱并发生性关系,今天(31日)被判坐牢两年半。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33岁新加坡籍男被告承认三项性侵未成年的控状,另有八项控状在下判时被法官纳入考量。
庭上揭露,被告案发时是民防部队人员,当时他被派往全国学生民防团(NCDCC)担任指导员。
他在2023年6月担任国庆庆典步操队伍指导员时,结识了就读中学四年级的受害者。
控方律师指出,受害者当时对被告产生好感,并会找机会与他互动,例如在排练时与被告合影、通过个人社交媒体账户私信他,并在他回家路上的地铁站等他。
受害者还多次向被告表白自己的心意,称被告是她崇拜的“榜样”。
控方说,被告知道受害者对他的迷恋,起初拒绝对方发来的调情短信和约会请求。
十次发生性关系
2023年8月初,两人开始在社媒上互传信息。到了9月,他们开始每天发短信,之后还开始谈论性行为。
控方指出,两人在同年11月第一次出去约会、牵手,受害者还向被告表明爱意。
受害者在同一个月向被告吐露心声,说自己曾被一位亲戚性侵犯。
被告在2023年8月至12月期间对受害者产生了好感,受害者也意识到被告对她的心意。
两人在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4月5日之间,共十次发生了性行为,当中多次没有使用保护措施。被告还在学校假期期间,在妻子出外上班后,邀请受害者到他家。
受害者朋友揭发两人关系
受害者后来将两人的关系告诉了她的几名好友,她的好友也看到了一些两人互传的色情照片、视频和简讯,并认为基于被告的指导员角色、年龄以及已婚身份,两人的关系并不妥当。
受害者的朋友在2024年4月5日得知被告开车送受害者到学校后,决定去找负责的教师举报此事,该名教师随后于4月8日报警。
调查过程中,被告原本否认与受害者有恋爱或性关系。不过,他后来承认这些行为,并协助调查。
被告随后在2024年5月违反保释条件与受害者联系。由于担心受害者可能会自残,被告又给她发了短信,之后主动向调查人员承认了此事。
控方指出,被告与受害者之间的关系是全国学生民防团指导员与学员的身份,而被告是30多岁的已婚男子,本应与受害者保持距离。不过,他反而回应了受害者的求爱,最终与受害者发生关系。
尽管如此,控方也说,被告没有滥用职权来获取性行为,也没有对她进行胁迫或施压。受害者当时也年近16岁,并且是她主动提出这段关系的。
法官在下判时,同意了被告最初确实拒绝了受害者求爱,但认为被告作为受害者的课外活动指导员,他在指导和引导受害者方面处于受信任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