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司机因驾驶罗厘硬闯隧道撞及顶部,并在无警察护送下驾驶超过法定高度的重型车,于今天(30 日)被控上法庭。
根据警方文告,事故发生于2024年11月8日中午12时05分左右。警方接获通报指,一辆装有吊臂的罗厘在经禧路(Cairnhill Road)驶入中央快速公路(CTE)时发生交通事故。警方指出,当时吊臂处于伸展状态,未有收起,撞击隧道顶部,导致部分天花板上的电气与机械设备损毁,损失估计约140万新元。
该司机当天被控两项罪名:一是驾驶重型罗厘撞毁建筑物或结构;二是在未获警察或辅警护送下驾驶总高度超过4.5米的重型车辆。警方表示,这是他第二次犯下同类罪行。
根据1961年《公路交通法令》第65A条,驾驶重型车辆撞毁任何建筑物或结构者,首次定罪可面临最高5000新元罚款、最长两年监禁,或两者兼施。若属再犯,刑罚提高至最高1万新元罚款、最长五年监禁,或两者并罚。违规者也可能被吊销所有类别车辆的驾驶执照。
此外,根据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79(1)条规定,驾驶总高度超过4.5米的重型车辆且未获警方护送者,将面临一至三年的强制监禁,以及最高2000元的罚款;如果是第二次或随后的定罪,将面临两至五年的强制监禁,以及最高5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