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本地男子相信是不满在经过兀兰关卡时,被关卡人员要求扔掉香烟,一气之下把全身脱得赤条条,最终在公共场所裸露罪名下,换来四天牢狱之灾。
53岁新加坡籍男子Tay Hock Chye,今天(25日)对这项公共场所裸露罪名认罪。
副检察官(DPP)Wong Shiau Yin在庭上表示,这起事件发生在5月26日的晚上,当时这名男子正从马来西亚准备返回新加坡。在过关时,官员从他身上搜到一包包装不达标的香烟。
男子随即被带往一个房间,这是一个较有私隐的房间,通常民众无法来到这里。之后,两名官员也来到现场,不过男子表现出不合作态度,而且看似已经喝醉。
男子现场被告知不达标包装香烟,是不准带进新加坡,但只要他肯把香烟扔掉,就会立即获释。据了解,男子在被搜查时表现地相当不爽,突然间,他开始把身上衣服脱掉,露出了阳具。
现场官员把门关上,要求男子把衣服穿上,不过Wong Shiau Yin说,现场因为是玻璃墙,所以外边的人是可以看到里面发生什么事。据了解,当时办公室里还有两名女性关卡官员,以及一名女民众。
Wong Shiau Yin说,男子最后有把衣服穿上,并指他已经不是第一次在兀兰关卡表现出不良行为。在2016年和2021年,他因为对关卡人员出言不逊,分别被罚款3000元和4000元。
根据我国法令,在私人地方裸露,但如果被外面民众看到,一旦罪成,可被罚款2000元,或监禁最长三个月,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