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付薪却转卖逾15万元肉类还债 餐馆职员坐牢18个月又两周

示意图。(图:iStock)

一名餐馆助理经理向大耳窿借钱以支付员工薪水,后来因公司没有及时发还款项,他为了还债,变卖了公司的产品,获利超过15万元,结果因失信罪和其他罪名,被判坐牢18个月又两个星期。

50岁的Tan Han Boon过去因犯下失信罪,四次入狱,他最后一次出狱后,在新加坡金田家拉面馆找到一份助理经理的工作,负责聘请和管理兼职员工,以及向供应商购买食材。

2019年11月,被告向雇主反映厨房人手不足,需要聘请兼职厨师,雇主于是让他负责招聘,被告最后聘用了三名兼职厨师。

不过,公司后来以这些兼职厨师可能不符合人力部的招聘规定为由,没有立即发放薪水。被告只好使用公司每个月发放、用来购买食材的2000元先垫付厨师的薪水,但这不足以支付三名厨师每个月多达8000元的薪水,被告后来只好向大耳窿借钱。

公司直到2019年底才雇用承包商来处理薪水的事宜,并在2020年1月到3月间,每个星期发放一笔款项给被告,但这不足以偿还非法借贷所积累的利息。

被告于是偷偷售卖以公司名义购买的食材,如肉类,以获得现金来偿还大耳窿。案情显示,被告从2020年7月到10月间,转卖了价值15万3000多元的肉类。期间还私吞了用来买鸡蛋的1200元。他在东窗事发后被公司开除。

被告之后找到一份送货员的工作,但他却在没有驾照的情况下开车,还发生车祸。被告因为无驾照开车,被吊销各级驾照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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