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求爱被拒造成心理创伤 男子向女方索赔300万元

高等法庭。(图:CNA)

本地一名男子称他因为求爱被拒造成心理创伤,向对方索赔300万元。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提告人K Kawshigan向被告Nora Tan Shu Mei发起两项诉讼。第一项诉讼指女方违反改善两人关系的协议,造成自己蒙受损失,他因而向女方索赔2万2000元。

第二项诉讼则指被告只把他当朋友,并指被告的行为造成他的“良好声誉”受损,导致他之后两年受到心理创伤、患上抑郁症且生活受影响,因而向被告索赔300万元。

男方称他也因此失去了至少五项生意合同,以及无法和人正常交际。

他向女方索赔的损失,包括他在两年里,因赚钱能力下降而少赚的17万元,以及120 万元的潜在投资损失。

女方:只把对方当朋友 男方:视她为密友

法庭文件显示,两人在2016年因参与同一个社团而初识,并成为朋友。

两人从2020年9月开始出现分歧,女方只把对方当成普通朋友,但男方却视她为最亲密的朋友。

女方随后要求两人减少见面的次数,并强调男方不应跨越界限,也表示男方的行为让她感到不舒服。

但男方却回应指女方称她感到不舒服是“假的”,并向女方表示“从今天起,你就是被告,我是提告人,直到我死去的那天,你将是我创伤的根源”。

曾接受辅导

两人随后接受辅导。女方当时以为这或许有助于男方面对情况,但一年半后,女方认为辅导“毫无意义也无济于事”,因此停止接受辅导。

女方在去年4月间提告男方骚扰。间中,男方多次要求和女方见面,但女方继续表态希望两人保持距离。三个月后,男方向女方发起诉讼,指女方诽谤和行为疏忽。

女方申请紧急保护令

与此同时,女方向法庭申请紧急保护令,并对男方所提出的指控,进行抗辩和反诉。

副书记官长Lewis Tan表示,男方提告女方,是因为女方不想和男方有任何接触,而男方却拒绝接受这个事实。

副书记官长也指男方故意发起诉讼,以“干扰或压迫”女方要求她为各种指控进行辩护。

法庭在前天(1月31日)命令男方向女方支付 1万4000 元的开销。

女方也为保护自己免受男方骚扰而支付的开销,向男方索赔至少 1480 元。

根据法庭文件,女方为了保护自己,在门前安装了智能窥视孔、警报器和智能门铃。她也在男方的要求下进行辅导,这些开销加起来一共约1480元。

相关标签
  • 诽谤
  • defamation
  • 心理创伤
  • emotional trauma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