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有家暴前科的男子因不满女友提出分手,不仅对她拳打脚踢,还擅自把女友的裸照发给她的同事和老板,结果被判坐牢14个月又10个星期。
29岁的男子Tham Quan Hui对五项控状认罪。被告还因为违反保护令,掐住他父亲的脖子而被控。法官在量刑时,把被告面对的另外12项控状考虑在内。
这起案件发生在今年3月。被告在女友提出分手后,跑到女友的工作地点质问她,对她拳打脚踢。此外,被告还私自侵占女友手机,并通过聊天应用程序,把女友的私密照片和一段裸露的视频,发到公司群组,还直接把女友的头像换成她的裸照。
在这之前,被告曾在2021年因为违反保护令,辱骂父母和掐住父亲的脖子,而被判坐牢七个星期,外加罚款2000元。他在去年10月又故态复萌,对父亲动粗,结果被捕。两个月后,他又因为在保释期间偷窃而再度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