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一名44岁男子加入非法放贷集团,四年内从一名拿工资的跑腿,晋升成为阿窿“头家”。除了麾下有阿窿要听命于他,男子还可以分红。
根据新传媒英文新闻台TODAY报道,被告是现年44岁的Ng Kwong Seng,他在过去13年加入一个非法放贷集团。他在本月初承认七项无牌经营放贷业务的罪名,昨天被判处51个月监禁,以及罚款49万5000元。
从跑腿到成为阿窿“头家”
法庭文件显示,被告于2006年被一名前同事招募加入该集团,到位于中国深圳的公司担任办公室助理职位,月薪为2000元。
当时,他的工作是协助一名在新加坡名为“Freddi”的阿窿联系欠债人,从数据库中拨打电话给他们。
在2008年1月,被告晋升为“助理阿窿”,在Freddi忙碌时被授权发放小额贷款。同年7月,Freddi离开集团,被告就晋升为“正式的阿窿”。他在新加坡有跑腿负责为他核实信息、收取和发放贷款。
从2008年底到2010年间,被告将他的业务转移到泰国曼谷,之后再返回中国。那个时候,他可以抽取20%的利润,包括基本工资在内,每个月可获得介于3000至5000元之间的收入。
2014年底,他晋升成为“头家”,管理三个阿窿。他不再领取基本工资,但有权获得60%的利润,每个月平均收入在1万至1万2000元之间。
为了女儿返新被捕
2019年他的大老板被捕,被告因此离开非法放贷集团,并一直留在中国,担任一家酒类公司的销售经理。
被告计划将他11岁大女儿和6岁小女儿带回新加坡接受教育。他因此停止在中国工作,返回新加坡,他最终在去年11月1日于樟宜机场被捕。
被告承认,在2006年至2019年期间通过无牌放贷业务赚取约50万元的利润,这些钱都花在他的家庭、个人开支以及在澳门和香港的赌场赌博。
法官最终判他坐牢51个月,以及罚款49万5000元。由于他无法支付罚款,所以被令额外服刑33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