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打架充当和事佬却不慎将一人推下楼致死 男子被判坐牢

示意图 (图:TODAY/i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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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一名男子在劝架时,不慎将其中一人推下楼,致使对方不治身亡,被判坐牢约三年又五个月,以及罚款4000元。由于他在缓刑期间犯下罪行,因此刑罚加重。

据新传媒英文新闻网TODAY 报道,28岁的被告Muhammed Azfary Abdul Kaha昨天(25日)在法庭上承认一项蓄意伤人并导致严重伤害罪、在另一起事件中一项蓄意伤人罪以及一项违反交通法的罪名。

案情显示,去年3月26日凌晨4点左右,被告开车和友人到乌节路凯煌酒店与购物商场(Concorde Hotel and Shopping Mall)的一家夜总会。虽然之前因触犯交通法而被吊销各级驾照,被告仍驾驶友人的车子前往目的地。

大约清晨6点左右,被告在夜总会外的厕所遇到35岁的Thevandran,两人并不相识。由于夜总会即将打烊,两人一起往酒店出口走去。

此时,两人都已酩酊大醉,在经过四名陌生男子时,两人和这群人说起话来,不过对话很快演变成吵架。四人中的两人,即Balamurugan Raja Singam和Abdul Rahman Gani Abdul Azeez,试图攻击Thevandran,不过数次遭到被告和其他两人劝阻。

被告对Balamurugan表示,自己会“对付” Thevandran,然后走到Thevandran 面前,用双手推了他一下,结果背向一道四级楼梯的Thevandran往后跌,头部重摔在地面,造成颅骨骨折。

Thevandran头部流血,昏迷不醒,送院十天后,伤重不治。

当时,被告在其中一名男子的劝说下逃离现场。

副检察官表示,虽然被告的行为是为了阻止几个人打起来,但被告完全没有理由推死者。辩方律师则表示,虽然被告做出“误导性”行为,但由于当时情况越演越烈,被告认为他把死者推走,会缓和局面。

在另一起蓄意伤人事件中,被告承认在2022年9月和几个人在乌节路一带,殴打一名30多岁的男子。

蓄意伤人罪若罪名成立,可被判监最长三年,或罚款最高5000元,或两者兼施。

蓄意伤人并导致严重伤害罪,若罪名成立,可被判监最长五年,罚款最高1万元,或两者兼施。

在吊销驾照期间驾驶,若罪名成立,可被判监最长三年,罚款最高1万元,或两者兼施。再犯案者刑期可能加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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