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宿舍偷拍女生洗澡 前国大生被判监两个月

被告Ng Yong Kuan。(图:TODAY)

新功能!

听新闻,按这里!

我要听,按这里!

新加坡国立大学一名前学生患上精神分裂症,称总有人盯着他,因此在宿舍女厕里安装摄像机偷拍女生洗澡,作为报复,昨天(18日)被判监禁两个月。

27岁的被告Ng Yong Kuan去年11月14日承认一项刑事侵入罪和一项持有窥阴录像的罪行。另外两项控状也在量刑时纳入考量。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TODAY报道,评估报告显示被告适合接受强制治疗,但控方要求判他坐牢,法官也同意这么做。

被告案发时是国大学生,因家里装修而借住在姐妹位于国大陈爱丽丝与彼德学院的宿舍。

他当时买了两台伪装成烟雾探测器的感应式摄像机,并在2019年10月进入三楼的女厕进行安装,一周后再把摄像机取走,将视频和照片储存起来。他共在三楼、九楼和12楼的女生楼层这么做。

2020年3月7日,他到12楼女厕查看摄像机并且使用厕所时,被一名宿舍居民发现,通报了保安人员。

被告被逮捕后,被搜出五名受害者全裸以及在洗澡的23段录像。

庭上揭露,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三名心理医生都表示这是他犯案的相关因素之一;其中一名心理医生就指出,被告的案件是罕见因精神问题驱动的行为,而非不正常的性相关行为。

被告的辩护律师称,被告认为总有人在看他,甚至看得到他在想什么,因此安装摄像机偷看他们,作为报复。

但是,控方指出,被告有所预谋,并且保留了受害者裸露的视频,而且进入厕所时还会采取措施预防被发现,显示他有能力控制和规划自己的行为。

法官也指出,心理医生发现被告并非精神失常,仍然清楚自己行为的严重性。

但她考虑到被告的精神问题,以及他真心忏悔,打兼职工赚钱治疗,最后判他入狱两个月。

国大已在2020年4月开除被告。

持有偷窥图像或录影的最高刑罚是长达两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非法入侵则可被判长达三个月监禁、高达 1500元罚款,或两者兼施。

相关标签
  • CCTV
  • 摄像机
  • 厕所宿舍
  • 女厕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