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2岁妇女明知脚踏车刹车器失灵却迟迟未拿去修理,还照常骑车上路,结果撞死一名路人,被判坐牢四个星期。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TODAY报道,中国籍被告Li Lianying早前承认一项疏忽导致他人死亡的罪名。
案情显示,被告去年3月8日晚上9点左右,下班后从陈笃生医院骑脚踏车回家途中,在马达班路(Martaban Road)往马里士他路(Balestier Road)方向的路上,撞上了正在过马路的65岁妇女Lee Lai Kuen。
控方律师透露,被告当时尝试刹车,但由于脚踏车刹车器失灵,她无法放慢车速。
“被告与受害者试图避开对方,但被告的右车把撞到了受害者的右臂。”
事发后,受害者往后摔倒,头部撞到了地面,导致脑部受伤,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不久后伤重不治。
控方律师说,被告早在事发前两、三个月已知脚踏车刹车器失灵,但认为上下班骑车路程往往没有行人,所以没有去修理。
法官下判时指出,辩方和控方律师均没有否认被告事发时车速很快,并认为这是一个加重判刑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