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易华仁和两商人是“亲密朋友” 没想到收礼涉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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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华仁要求法庭一并审理所有指控 为何获得法官批准? (08/05/2024)

      涉嫌贪污的前交通部长易华仁要求法庭一并审理所有35项指控的请求,获得高庭法官批准。 法官表示,基于三个理由通过申请。

      高等法庭今早(8日)针对易华仁的律师提出的刑事动议进行审理。易华仁代表律师表示,易华仁和王明星及林国城是非常亲密的朋友,所以在收取利益时,根本没有想到会涉及任何的贪污罪行。

      易华仁的代表律师文达星说,辩方会要求联合审讯,是因为易华仁和王明星及林国城的关系是一样的,都是非常亲密的朋友,两套控状因此是有共同之处的。

      他声称,正因为他和两人是这么亲密的朋友关系,所以在收取这些利益时,根本没有想到会涉及任何的贪污罪行。

      文达星指控方一再改变立场 控方:立场从未改变

      文达星今天在庭上提出刑事动议,指控方一再改变立场。控方反驳时表示,立场由始至今都是一致的。

      文达星声称,控方在法庭定下审理涉及王明星控状的审讯日期后,却加控易华仁八项涉及建筑商林增建筑承包公司营运董事林国城的控状,还要求先审理涉及林国城的控状后才审理涉及王明星的。

      他指出,易华仁早就表明,两套控状可以联合审理,让他有机会将事实的全貌公诸于世。

      他说:“我的当事人说,放马过来,两套控状,我已经做好准备。”

      控方:无证据显示两套控状有关联

      代表控方出庭的包括高级副总检察长戴伟雄和首席检察官陈杰平。

      戴伟雄在反驳文达星的说法时指出,根据刑事法典第133节条文,要联合审理不同控状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包括证明所涉及的控状属于同样或类似性质,而在这起案件中,并没有证据显示它们是有关联的。

      他也表示,一般上是控方要求联合审理不同控状时,而律师认为这么做可能对被告造成偏见,而要求分开审理。但这起案件正好相反。他说,控方的立场一直都是以各方利益为主要考量,希望能做到对控辩双方都公平得审讯,因此才要求分开审理。

      戴伟雄也说,审讯目前还没开始,也难以预测会如何进行,世事难料,如果最后证明易华仁无罪,控方也可能撤销控状,因此并不存在控方想先探路,了解对方律师抗辩套路的说法。

      “我们也不希望在审讯联合进行后,法庭才发现对被告产生偏见。不过最后的决定权还是在于法官。”

      戴伟雄针对资源不足的说法,阐明控方的意思是如果同时进行两套控状的审讯,对控方而言是会有困难的,相信对辩方而言也同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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