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驳回易华仁刑事参考申请 贪污案下周如期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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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上诉庭驳回前交通部长易华仁提出的刑事参考申请,控方无需为辩方提供所有控方证人的附条件陈述书,这起万众瞩目的案件将如期在下周二(10日)开审。

这是易华仁在涉贪案开审前,第三次试图通过法律途径向控方索取相关陈述书,但都以失败告终。

易华仁今早(3日)征求上诉庭法官批准辩方提出的刑事参考,为涉及公众利益的法律问题,由最高法院裁定控方在刑事案件中,控方是否有责任为辩方提供所有控方证人的附条件陈述书。

在刑事诉讼法下,被提控的人如果要提出刑事参考,必须向上诉庭提出申请,上诉庭裁定问题符合“法律问题”或“攸关公众利益”后,辩方才能提出刑事参考。

不过,控方可直接向上诉庭提出刑事参考,城市丰收失信案的控方当时就在高庭法官减轻康希等人的刑罚后,直接向上诉庭提出刑事参考,而当时对于严重失信和一般失信条文的解读因此成为辩论焦点。

易华仁的代表律师文达星高级律师申请刑事参考时,提出两个据称攸关公众利益的法律问题:一是在刑事案件中,控方是否必须向辩方披露用来证明控状的证人证词;另一个是法庭是否可谕令控方这么做。

大法官:所提问题不足以攸关公众利益

由大法官梅达顺、上诉审判庭吴必理法官和上诉庭法官庄泓翔组成的三司听了辩方的陈词后,在控方尚未陈词的情况下,就直接驳回他的刑事参考申请。

大法官说,辩方所提出的问题不算攸关公众利益的法律问题。

随着他的申请被驳回,案件将如期在本月10日在高庭开审。第一阶段的审讯目前定在本月10日到13日之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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