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加控八项新罪状 易华仁表示不认罪

易华仁(图:董励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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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仁被加控八项新罪状 表示不认罪 (25/03/2024)

涉嫌贪污被控的前交通部长易华仁25日被加控八项控状,指他收取建筑承包商林增控股董事经理林国城总值近1万9千元的名贵物品。

被加控八项新罪状,前交通部长易华仁表示不认罪。

早前因涉嫌贪污被控的前交通部长易华仁,今早(25日)在国家法院面对八项新控状。

前交通部长易华仁面控后,他的代表律师纳文问控方为什么早前在1月18日首次提控他时,控方表示不会加控原本的另外九项罪状,今天却又加控另外八项罪状,而这八项并不在最初的36份警戒供词中。

律师也说,控方当时也没有表示会有加控的可能性。

易华仁的案件将展延到4月2日进行刑事证据披露会议,他获准继续保释。

他走出国家法院时说:“该说的律师已经在庭上说了,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易华仁今天被加控的八项控状分别指他触犯刑事法典第165节条文,也就是公务员不得接收贵重物品或礼物的罪名。控方也要求将案件一并提交高庭审理。

易华仁面对的新控状同建筑商林增建筑承包公司和陆路交通管理局的合同有关。

易华仁面对八项新控状指他在2021年11月到2022年11月之间,收受建筑商林增建筑承包公司营运董事Lum Kok Seng总值近1万9000元利益

控状显示,这笔款项涉及这家公司同陆路交通管理局之间,有关丹娜美拉地铁站增加和改装工程的合约。易华仁被指收取对方多瓶威士忌等名酒、多样高尔夫球用品和一辆布朗登(Brompton) 牌脚踏车。

《8视界新闻网》早前报道,易华仁在1月18日被控27项控状,其中包括24项指他触犯刑事法典第165节条文,也就是公务员不得接收贵重物品或礼物;两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以及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名的控状,涉案总额超过38万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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