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未经许可进口加工肉制品 被判罚款9500元

公司老板Salwal Fadli因为在没有执照的情况下,拥有加工肉制品作为销售用途,而被罚款。(图:食品局)

本地一家食品供应商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进口各类加工肉制品,公司老板被判罚款9500元。

食品局发表文告说,稽查人员去年10月检查一个持有执照的冷冻库时,发现600多公斤重、非法进口的加工肉制品,包括鸡肉、羊肉和牛肉。

当局展开调查后,发现食品是由租用有关冷冻库的Falah Delight Food进口的。这家公司没有合法的进口执照。

公司老板Salwal Fadli因为在没有执照的情况下,拥有加工肉制品作为销售用途,而被罚款。

食品局说,我国规定进口食品必须符合当局的要求。非法进口的食品来源不明,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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