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一名男子屡次不给赡养费和抚养费,法院批准他的前妻卖掉原为他们婚姻住所的组屋,以取得超过54万元的赡养费和抚养费。
据根新传媒英文新闻网TODAY报道,男子自2019年就无视庭令,除了支付了一次50元的强制性费用,都没有向前妻支付任何抚养费和赡养费,还曾因此多次入狱。
多次入狱仍不给钱
根据今天(7日)发布的判决书,这名新加坡籍男子在2010年跟来自中国但已是本地永久居民的前妻结婚,婚后生下两个女儿,如今已经11岁和10岁。
夫妻俩都有学士学位,前妻收入不高,男子则没有工作。前妻在2015年提出离婚,2016年获得临时裁决(interim judgement)。
从那时开始,男子一再不给赡养费,六次被判入狱各一天,另外四次被判入狱两天,他都没有如期付款。双方也曾因在庭上骚扰法官而被判入狱。
两人在2018年1月正式离婚,而法官在同年12月下令男子在最迟2019年8月偿还前妻17万5000元,否则就得卖掉婚姻住所,用卖屋所得还钱;若卖屋所得不足以偿还,就要从他的公积金存款扣除。但男子一直没有还钱。
法官指男子抱着"鸵鸟心态"
今年3月,前妻再次申请更改庭令,要求法官将两个女儿的监护权判给她,并由她单独处理组屋的销售,以取得前夫应付的17万5000元的赡养费和应计利息。
除此之外,前妻也要求将孩子的抚养费从每人每个月1500元提高至2500元,并且从出售组屋所得中一次性支付。
法官Jason Gabriel Chiang指出,这名男子对他的两个孩子和前妻“非常不公平”。
法官指出,尽管被告通过多种途径收到了法庭诉讼的通知,但还是抱着“鸵鸟心态”,不愿意承担责任,逃避问题,甚至缺席聆讯。
尤其在过去的五年期间,他也没有履行当父亲的责任,导致前妻承受重重困难,独自抚养两个孩子。
男子的前妻就指出,由于他一再不给钱,她只好向朋友和邻居借钱来应付两个女儿的需求。
两人的婚姻住所的转售价预计在80万至100万之间,扣除尚未偿还的约30万元房贷,卖屋所得还剩至少50万元支付前妻那一份,包括应计利息。
法官也表示,男子若不能及时签署卖屋的相关文件,前妻可以要求法院协助代签。
法官指出,男子已经因为未付赡养费而被监禁一共14天,藐视法庭的罪名不足以使他完成义务,因此应该让他一次过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由于男子应支付的总额可能超过婚姻住所的净销售所得,法官强调,剩余部分将从男子的公积金中支付至前妻的公积金账户。
尽管没有出庭,男子已针对法官的判决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