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展集团(DBS)和新加坡银行(Bank of Singapore)据悉是10亿新元洗钱案被告的债权人。
根据彭博社新闻看到的商业文件,星展集团和华侨银行旗下的私人银行——新加坡银行是这起洗钱案被告投资公司的债权人。文件显示,这些公司与银行的关系可以追溯到被告被捕前的一到两年。
根据报道,星展银行于2021年8月18日向Aiqinhai Investment Pte. Ltd.登记了四项证券利息,这是指贷款人为确保偿还贷款,而采取的一种担保权益形式,前述公司唯一股东兼董事苏海金正是涉案的十人之一。
新加坡银行则于2022年1月7日对Xinbao Investment Holdings Pte登记了一项证券利息,该公司有两名董事,其中一人是苏宝林,他也是涉案人士之一。
该报道引述星展银行发言人说,银行将继续努力,“使罪犯无法在新加坡找到庇护所”,不过其未必对案件或被告发表评论;至于华侨银行则不愿置评。
苏海金和苏宝林两人目前仍被还押;他们连同其他八名嫌犯今天(30日)再次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