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妹妹酒醉友人被判监打鞭 连锁餐饮店合伙人上诉被驳回

被告Norvan Tan En Jie是连锁餐饮生意Beef Bro的老板之一。(图:TODAY)

妹妹带喝醉酒的朋友回家,连锁餐饮店合伙人起色心,多次性侵和非礼妹妹朋友被判监禁与鞭刑。被告今天(5日)对罪成和判刑提出上诉,结果被最高法院上诉庭驳回。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TODAY报道,连锁餐饮店Beef Bro的27岁合伙人Norvan Tan En Jie分别面对两项性侵及两项非礼控状,于去年8月5日被高院判监禁九年十个月,加鞭打八下。

被告坚称事件从未发生过 

根据审讯,这起事件于2016年12月26日清晨发生,被告的妹妹和受害者喝了酒后,回到被告同住的组屋。被告当时也带着两个朋友回家。Norvan Tan En Jie被指先后在客厅沙发、妹妹房间和厕所,多次反复性侵被告妹妹的朋友,当时受害人只有19岁。

但代表被告的辩方律师对四项控状和罪成提出上诉时,坚称有关事件从未发生过。辩方认为,鉴于受害人在事件发生时处于喝醉状态,而控方的指证则建立在受害人对当晚事件的不完整回忆上。此外辩方也辩称,受害人提出的证据不一致。

辩方律师表示,妹妹称被告向其他家人坦诚罪行是在撒谎。

辩方认为,在受害人穿的T恤上发现的精液,应由检方来证明是因性侵行为所致;辩方也提出,若最高法院上诉庭决定不推翻定罪,也应降低被告刑罚。

法官:受害人没有夸大证词

法官在宣读判决时表示,受害人的陈述是一致的,她是一个可信和诚实的证人。此外,她也没有夸大自身经历。

鉴于受害者在醒来时就抱怨感觉疼痛,说她编造袭击事件以填补记忆空白的理论 “似乎有点牵强”,而T恤上的精液也是重要的佐证。

法院批准Norvan Tan En Jie的请求,将刑期推迟一周,他将于4月12日开始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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