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汇款公司违反《竞争法》被罚536万元 罚金类似案例中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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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汇款公司非法交换汇率信息违反《竞争法》被罚536万元(31/07/2025)

这是本地企业因为进行非法信息交换行为,被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判罚的案例中,罚金最高的。

本地两家汇款服务公司因为非法交换人民币汇率信息,违反了《竞争法》,被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罚款超过536万元。

这是本地企业因为进行非法信息交换行为,而被竞消委判罚的案例中,罚金最高的。

这两家公司是位于牛车水的珍珠坊(People's Park Complex)的长诚国际(ZGR Global Pte. Ltd.)和汉生中国汇款(Hanshan Money Express Pte. Ltd.)。

其中,在案发时名为长诚中国汇款的长诚国际,被罚279万3700元;汉生汇款则因为承认反竞争行为,并配合竞消委的调查,所以罚款额减少10%,被罚257万1307元。

竞消委召开记者会说,这两家公司是珍珠坊内的主要汇款服务公司。在联手前,双方是主要竞争者,密切关注彼此的外汇价格,包括让员工假扮客户到彼此柜台询问汇率。

调查显示,两家公司为了解决汇率波动导致的外汇价格不确定的问题,从2016年1月,甚至更早之前,就开始交换人民币的外汇价格信息,包括在每天开始营业前或决定调整价格时,让员工通过口头通知、传递纸条或打电话,知会对方自己的外汇起价。

尽管当局在2021年7月就联系公司进行调查,但有关违例行为一直到2022年2月才停止,前后持续了6年。

调查也发现,两家公司没有向顾客提供交易汇率(Transaction Rates)和公开汇率(Published Rates),但却私底下实时交换彼此的汇率信息。

竞消委说,竞争对手互相交换敏感商业信息会损害市场竞争和客户的利益。这种交换行为减少了竞争对手在决定商业决策,包括价格所面临的竞争压力,也导致客户面临竞争力较低的价格和较少的选择。

当局说,业者可以观察并根据竞争对手的行为,做出适当的策略调整,但禁止同对手沟通,影响市场行为或分享定价策略。

双方员工交换信息的截图,这些示例取自长城柜台工作人员手机的WhatsApp 聊天记录。(图: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 )

双方员工交换信息的截图,这些示例取自长城柜台工作人员手机的WhatsApp 聊天记录。(图: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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