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说,公共部门应加强在采购与合同、津贴,以及收入与收款这三方面的管理。
审计署审计了包括所有16个政府部门和八个国家机构的财务,以及三个法定机构、四家国有企业和另外两个账户的财务后,发表审计长报告时说,各机构必须在招标细则和合同中明确规定承包商所需交付的成果。各机构应尽责管理合同,并对承包商进行充分监督,以及只为已完成的工程付款。
在津贴监管方面,审计署建议利用数据分析来改进各机构对付款的监督并发现异常情况。津贴评估小组也必须妥善管理利益冲突声明程序,以确保公平。
审计署也指出,各机构应确保费用的收取及时且准确,并严格监控欠款情况,迅速采取行动追回拖欠款额。
审计署:公共部门应加强三方面管理
- 发布: 17 Jul 2024 15:33
- 更新:
审计署。(图:审计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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