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四名女儿被判监禁 男子要求减刑被驳回 新加坡 发布: 09 Sep 2022 05:06 更新: 09 Sep 2022 13:11 示意图。(图:iStock) 字号 极小 小 中 大 特大 收藏   收藏 分享 8world Email 8world Whatsapp 8world Facebook 8world Telegram 8world Wechat 8world Twitter 8world Weibo 因性侵四名女儿被判处坐牢33年又两个月的一名男子,要求减刑的上诉申请被法庭驳回。 45岁的被告是在今年三月被判刑,除了坐牢之外,他也被判24下鞭刑。他今天(9日)自行提出上诉,要求把监禁期减少到28到30年之间。被告辩称,自己只是初犯,而且他只是要求减刑,不是要求获释。 包括大法官梅达顺在内的三司负责审理这起上诉案。梅达顺指出,被告面对20多项性相关控状,受害人都是被告的孩子,而且罪行持续一段很长的时间,不能被视为是初犯或一时的错误。因此,三司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相关标签 性虐待 sexual abu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