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本地男子涉嫌售卖和私藏大量电子烟产品,今天(18日)被控上法庭。
根据控状,Chin Wei Liang共面对六项抵触烟草(广告与销售控制)法令的控状。
控状显示,他被指于本月10日下午3点50分左右,在碧山13街第189座组屋附近和碧山13街第175座组屋五楼的一个单位里,拥有逾800个电子烟和相关器皿。控状也指他的这些电子烟是作销售用途。
被告今天被控后,案件将在8月28日再度过堂。
根据烟草(广告与销售控制)法令,进口、分销、销售或提供电子烟属于违法行为,初犯者可被判最高1万元罚款,或坐牢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面对最高2万元罚款,或坐牢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