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亿元洗钱案被告被加控新罪名,苏剑锋面对多六项伪造文件意图欺骗的控状。
36岁的瓦努阿图籍被告苏剑锋今天(16日)通过视讯方式在国家法院被加控这六项新控状,他目前总共面对12项控状。
涉及新控状款项 总数将近1000万元
苏剑锋面对的六项新控状指他在2020年11月26日到2022年9月30日之间,伪造两份贷款协议和四份产业销售合同,并将文件提交给本地两家银行,谎称自己的资金来源是正当的,涉及这些新控状的款项总数将近1000万元。
网上资料显示,控状中提及的产业都不在本地,相信都是外国产业。
其中,他面对的第七项控状指他在2021年7月7日伪造一份产业销售合同,指他将Emaar Square大楼的产业卖给一名叫做Zhou Weihong的人,然后把来自Wecord Rich Trading公司的将近300万元款项存入华侨银行的户头。
第八项控状则指他在2020年11月26日伪造一项和Sheng Yu Limited的贷款协议,声称在2020年9月15日向这家公司贷款250万元,并将这份文件提交给华侨银行,并把款项存入银行。
第九项控状指他在2020年11月26日伪造贷款协议,声称获得Sheng Big Limited公司的200万元贷款,并分两次将款项存入华侨银行。
第十项控状指他伪造另一份产业销售合同,声称出售一项产业给Wong Hiu luen, 让华侨银行相信他的钱财来源是合法正当的。
第11项目控状指他在2021年3月17日,伪造一份产业销售合同,声称位于Residences E2的产业出售给一名叫做Lin Zhenghu 的人后,获得两笔共将近200万元的款项,然后在2020年12月2日和3日分两次将款项存入本地的马来亚银行户头。
第12项控状指他于2022年9月30日伪造另一分产业销售合同,声称将DC The Grand 的产业出售给一名叫做Li Bao的人,然后将合同提交给马来亚银行,谎称这笔钱财是合法途径获得的。
案展本月28日进行审前会议
他在今年2月8日曾被加控两项伪造文件的控状,指他在2022年3月22日和2023年5月8日,分别向新加坡银行(Bank of Singapore)和渣打银行提交了三份伪造的Xiamen Zhou Hang Mao Yi You Xian Gong Si年度报告。
控状指他这么做是为了欺骗银行,让银行相信Chen Qiuyan的财富来源是合法的。
Chen Qiuyan是律政部旗下反洗钱和打击资助恐怖主义部门早前向宝石和贵金属经销商发出的电邮通告中列出的34人之一。
若这项罪名成立,每项控状的最高刑罚是监禁长达十年,他也可能面对罚款。
他面对的其他四项控状则指他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案(没收利益)法令。
案展本月28日进行审前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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