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局将批准16种昆虫 作为食物出售

示意图。(图:iStock)

包括蟋蟀、蚕蛹、蚱蜢等16种昆虫将获新加坡食品局批准,在本地作为食物售卖。公众预计能从今年下半年起,吃到这类昆虫食品。

食品局在去年10月5日到12月4日期间,针对昆虫及昆虫制成品的监管问题展开公众咨询活动。食品局网站显示,当局一共收到53份反馈,一些业者对于进口可食用昆虫表示欢迎,反观也有人担心食用昆虫是否安全。

食品局指出,获准进口至本地的可食用昆虫必须符合一系列食品安全规定,包括提交相关文件证明昆虫及制品是在受管制场所饲养或制造、已充分杀菌、须以卫生的方式处理和包装,和不含污染物等。

使用昆虫作为食材 业者须在包装上标明

此外,业者若在产品中使用昆虫作为食材,也必须在包装上清楚标明,以便让消费者知道他们所购买的食品含有昆虫。

当局也将允许蚕蛹作为食物在本地售卖,这主要是因为东亚、中国和马来西亚已在食用蚕蛹。

当局还表示,考虑到蚕蛹的纤维蛋白(fitbroin)已在日本和韩国获得批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将它列为“普遍安全”,因此决定接受其作为食品在我国售卖。

至于黑水虻(Black Soldier Fly)幼虫,食品局指出,这类昆虫没有安全食用的记录,若业者有意作为食物进口,必须在新型食品框架下,向当局提交申请。

当局参考了欧盟以及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和泰国等国家的做法,进行了全面的科学评估,所得出的结果是,已有食用记录的昆虫种类可当作食物来食用。因此,我国只会允许这类昆虫种类作为食物在本地售卖,不在清单上的昆虫种类则需作为新型食品,另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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