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受益人提名就是让公积金会员指定自己过世后,受益人合法继承自己公积金储蓄的程序。当事人可以完全按个人意愿指定受益人和人数,以及交代如何分配。提名必须有两名见证人。
中央公积金局提名与关户部门高级副署长梁伟荣就提醒,提名程序不只应该尽早完成,也必须记得及时更新,尤其是在家庭状况发生变化,包括结婚、离婚、生育,或受益人去世时。
如果没有做好提名,公积金局将在当事人过世后,把他的公积金储蓄全数转交给公共信托局,当局将依照《无遗嘱继承法令》分配。
律政部公共信托局高级助理司长吴彗绵透露:“公共信托局会尽我们职责范围内能够使用的方式去寻找受益人。比如说我们可能会上社交媒体,或者是谷歌,尽量劝说他们,通知他们,把那些未提名的公积金还出去。”
未认领的公积金存款会在公共信托局保管七年,之后将转交给政府的并账基金保管。不过受益人在此之后,依旧可以联系公共信托局申请领取相关款项。
公积金局也建议当事人的遗嘱和公积金提名都需要做,因为它们是两种规划工具。而且公积金储蓄无法在遗嘱中进行分配。
在心智健全时尽早根据自己的意愿做好安排,才能让受益人以最简单、快捷的方式获得遗留的公积金款项,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