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分析 | 失踪案揭韩国警方渎职 警权扩大后谁来制衡?

韩剧里,检察官与警察为了办案方向针锋相对,是观众熟悉的情节。但戏剧背后,是韩国纠缠了20多年的检警权力之争。

为了制衡长期集调查与起诉权于一身的检察机关,韩国不断推动检警改革,削弱检察官的侦查权,把更多权力交给警方。然而,就在新一轮改革即将于10月实施、警察侦查权进一步扩大的时候,济州岛却接连发生失踪死亡案件,警方从接报、搜寻到调查的表现备受质疑。

当检察权收缩、警察权扩大,原本为了防止权力过度集中的改革,会不会出现新的监督缺口?一连串失踪案,揭开的或许不只是办案疏失,更是韩国司法改革下一道棘手难题:当权力重新分配,谁来制衡拥有更大侦查权的警察?

韩国济州岛接连发生失踪案,部分案件揭露警员失职问题。

济州岛失踪案  揭警察管理漏洞

济州岛发生的失踪案,为警方监督机制敲响警钟。

8月底,济州岛三天内接连发现四名失踪者遗体,其中两起案件牵出警方涉嫌虚假结案的问题。

37岁的张美兰今年5月被报失踪。负责案件的警员涉嫌在没有确认她下落的情况下结案,并谎称已经与她取得联系,随后将她的资料从失踪人口系统删除。

警方事后复查该警员过去约一年半处理的298起失踪案件,发现另有25起疑似处理不当,其中10起涉嫌在没有确认失踪者下落的情况下结案。

事件暴露的问题并不限于个别警员失职。

韩国西江大学法学院朴容澈分析,一名警员能够自行结案、输入不实资料,并将案件移出系统,却长期没有被发现,显示警方在案件管理、审核和问责等多个环节都可能存在漏洞。

韩国特殊的检警关系

过去,韩国警方负责一般案件调查,检察官则拥有指挥和监督警方调查的法律权限,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韩国西江大学法学院朴容澈教授指出,这套制度的设计目的之一,是通过检察机关对警方侦查权形成法律制衡。  

自2021年检警侦查权调整后,警方取得更大的调查自主权,检警关系也从过去的上下级指挥模式,逐步转向分工合作。  

今年7月,韩国国会进一步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检察机关的侦查权限作出调整。检方不能自行展开直接侦查;若认为警方调查不足,则可要求警方补充或重新调查。

韩国检警关系10月2日起调整,警方将承担更多侦查工作。

侦查权扩大  监督如何跟上?

这样的检警制度改革,是否能真正实现司法权力的制衡?

朴容澈也指出,2021年的改革经验显示,检警权限重新划分也可能带来新的程序问题。案件在警方与检察机关之间反复流转,可能拖慢调查进度,并造成责任归属不清,甚至出现案件遭搁置的情况。

韩国总统李在明在青瓦台主持国务会议表示,随着刑事司法制度调整,警方今后将掌握更大的权限,因此警方自身也必须推进改革。

朴容澈指出,内部审查虽然必要,却不应成为唯一的监督机制,还须建立独立的问责机制。随着侦查权限扩大,警方解释办案决定、接受监督和承担责任的要求,也应相应提高。

韩国警察厅随后9月成立专门改革工作组,着手重新检讨警方的组织文化和办案体系,并计划听取公众及一线警员的意见。

韩国检警权力关系经历多年调整后,改革焦点正逐渐从“侦查权由谁掌握”,延伸至“掌握权力者如何受到监督”。

济州失踪案暴露的,正是后一层问题。当更多侦查权限集中到警方,内部审核能否真正发挥作用,外部监督能否及时介入,出现失误后又由谁承担责任,都将成为韩国刑事司法改革下一阶段必须面对的问题。

相关标签
  • 焦点
  • Focus
  • 济州岛
  • Jeju
  • 失踪
  • missing persons
  • 韩国警察
  • South Korea
  • 焦点

    聚焦天下,关心时局。深入浅出,分析国际动态,掌握狮城脉动。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