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羁押902天后无罪释放 湖北前首富获中国赔60万

兰世立。(图: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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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通过欺瞒手段入籍我国,而被我国褫夺公民权的湖北省前首富兰世立,在中国广州被刑事羁押限制人身自由902天后又无罪释放,获得当地人民检察院给予的国家赔偿逾59万元人民币(约11万新元)。

中国《界面新闻》报道,63岁的商人兰世立的大半生跌宕起伏,曾创办了东星集团和东星航空,身家一度高达20亿人民币(约合3.74亿新元),2005年成为湖北首富,但之后破产,又因涉嫌逃税被判入狱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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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兰世立与麦趣尔集团实控人之一李猛签订合约,合作收购泰国东方航空。同年10月,李猛与兰世立因后续收购款、泰东航管理以及暹罗公司、东星在线股权等问题产生纠纷。2016年2月,李猛以“兰世立诈骗3.43亿元”(约合6400万新元)为由,向广东警方报案,广东警方决定立案。

兰世立于2016年3月被刑拘和监视居住。同年7月9日,兰世立逃跑至我国。同年11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出红色通缉令。

用假护照入境我国被判坐牢

根据我国内政部于2018年发布的文告,兰世立因通过欺瞒手段入籍新加坡,并曾违反我国和外国的移民法令,褫夺其公民权。据了解,兰世立曾在本地经营一家中国商品超市。

由于新加坡护照被扣押,他从中国偷渡进入越南,并向新加坡驻河内大使馆求助,谎称弄丢护照,须申请补发旅游证件但不成功。

后来,他冒名使用假外国护照进入我国,两个星期后被移民与关卡局查获逮捕,最终被判坐牢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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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兰世立在本地被抓捕后押送回中国,关押至广州看守所,直至2021年12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无罪后释放。

将捐出赔偿金

兰世立随即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赔偿包括自己被错误拘留35天、错误监视居住91天、错误实施逮捕和刑事羁押期间因限制人身自由产生的三项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四项赔偿共计50万2156元人民币(约合9万3853新元)。

兰世立上周三(25日)受访时表示,因被刑事羁押限制人身自由902天后又无罪释放,其向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目前已收到赔偿决定书。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向他支付59万1074元人民币(约合11万零455新元),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39万4074.78元人民币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9万7000元,并口头向兰世立赔礼道歉,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他表示,将把赔偿金全部捐出,作为以后其他遭遇困境企业家的救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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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兰世立也称将继续追究麦趣尔李刚、李猛、李勇三兄弟诬告陷害的刑事责任,并讨要两家航空公司、一个上市公司的股权和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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