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女子在上班期间拍打并触摸男同事的臀部,结果被告意图性骚扰罪名成立,判处拘役30天,或以罚款3万新台币(约1234新元)代替拘役。
ETtoday报道,女子在某科技公司担任作业员,去年4月在工厂里看到男同事经过,趁对方不注意,突然伸手拍打并触摸他的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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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男同事不愿隐忍,就向警方报案。
女子到案后,在法院准备程序及审理期间,对自己的行为坦诚不讳。
当地法院认为,女子为了满足一己私欲,无视两性平权及对异性的尊重,趁男子来不及抗拒的时候,施以性骚扰行为,不尊重他人的身体自主权,并造成男子的心理阴影,不过考量到她已经坦承犯行,态度尚可,最终依犯意图性骚扰,乘人不及抗拒而触摸其臀部罪,判处她拘役30天,得易科罚金3万新台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