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诈领保险金  台男子赤脚泡干冰十小时后送院截肢

张姓男子与廖姓男子为诈领保险,互相串通共谋。(图:ETtoday新闻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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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诈领保险金,台湾一名男子与人共谋,竟将自己的双脚泡在放满干冰的桶子内长达十小时,后来送医脚被截肢,事情曝光后,男子与同党各被判刑,同党不服提上诉被驳回。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张姓男子与廖姓男子为诈领保险,互相串通共谋。张男从2005年至去年1月间,分别向五间保险公司投保。

报道说,张男一共投保八个不同的保险,包括健康险、寿险、伤害险、长照险、旅行险等保险。

根据检方,张男在廖男的住处,赤足把双脚浸泡在放满干冰的塑料桶内自伤;廖男则用束带将他捆绑在椅子上,在一旁录影和拍照。张男的双脚从凌晨2点多浸泡到下午12点多。

结果,张男双侧小腿以下被冻伤、患腔室症群以及骨缺血性坏死、败血症、横纹肌溶解症等伤害。他过后便到医院急诊治疗,双脚双侧膝下被截肢,受有毁败双下肢机能的伤害。

五家保险公司报警

报道说,两人过后向五间保险公司称,由于张男骑摩托车夜游,中途因感到腿部寒冷提前返家,评估身体后便前往医院急诊。

其中一间保险公司理赔了23万6427新台币(约1万零270新元)的保险金。其余的四家保险公司察觉有问题而没有理赔,两人因此未能诈领4103万元新台币(约178万2434新元)的保险金。这五家保险公司后来报警。

台北地院一审依诈欺取财等罪判处张男两年徒刑,缓刑两年;廖男则被判六年徒刑。廖男针对原审量刑部分提起上诉,主张量刑重于张男,请求轻判。

二审昨天(20日)认定廖男是主导,而张男在自残过程中承受了非常大的痛苦,后来也跟多家保险公司达成和解。廖男却没有与任何保险公司达成和解,两人的犯罪情节及犯罪后的态度都不同。因此原审量刑并没有错,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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